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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物价局关于大连兴华护养院自费养员收费标准的批复
大连市物价局关于大连兴华护养院自费养员收费标准的批复
(大价费字[2001]36号)
大连兴华护养院:
你院关于《申请养老收费标准的报告》收悉。经研究,对有关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
床位费按每床日14元标准收费。
二、
护理费。生活能自理者每人每天3-5元;生活能半自理者每人每天7元;生活不能自理者每人每天15元。
三、
伙食费由你院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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