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防汛工作的紧急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目前我区防汛已进入主汛期的关键时期。6月28日夜间到29日,北疆地区和天山山区出现了较明显的降水天气过程,其中伊犁河谷、塔城、博州等地的部分地区达到中到大量。据气象部门预测7月1日到5日,北疆地区、天山山区以及阿克苏、和田、巴州等地的部分地区将出现多阵性降雨天气,山区的局部地区可达中到大量。北疆西部、北疆沿天山一带、天山山区等地的局部地区将有冰雹、雷电、短时强降水等强对流天气过程,防汛形势较为严峻。为进一步加强当前防汛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各级责任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防汛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生产的思想,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好防汛救灾工作。要全面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防汛救灾责任制,逐级分解任务,层层落实责任,确保防汛工作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对领导不力工作疏忽或处置失当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二、明确工作重点,加大督查力度
各地要积极组织力量,对重点河段、险工险段、重点水库、渠首和受洪水威胁的城市乡(镇)进行防汛安全大检查,针对薄弱环节,制定严密的防范措施,认真落实各项防汛措施,做到不留隐患、不留死角。特别要加强对病险水库和河道险工险段等薄弱部位的安全检查,及时排除各类隐患和险情。同时各地(州、市)要加大督查力度,对辖区内各县(市)防汛工作进行再督促、再检查,确保防汛各项准备工作及时到,位做到万无一失
三、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灾害防御
北疆地区尤其是伊犁河谷的各县(市)和北疆沿天山一带,要加强防御山洪沟、小流域发生山洪地质灾害的预警预报、宣传工作,做好人员转移和山洪排洪设施的疏通工作,做到措施有力,防范及时,最大限度地减少山洪造成的损失。同时,要加强山洪沟治理和山洪排洪设施的建设、疏通工作,保证供水安全下泄。南疆各地要及早落实各项防汛减灾措施,积极应对突发性暴雨洪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