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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物价局关于民生(高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收费标准的批复
大连市物价局关于民生(高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收费标准的批复
(大价房字[2001]11号)
大连市中山房管处物业管理中心:
你中心《关于民生(高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的申请》收悉。经研究,民生(高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费标准定为每月每建筑平方米0.15元。
你中心须明示物业服务内容及标准,加强物业的管理与服务,物业管理收费的有关要求按(大价发[1996]102号)文件及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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