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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物价局关于调整我市成品油价格的通知

汕头市物价局关于调整我市成品油价格的通知
(汕价〔2007〕205号)


各区、县物价局,中石化广东粤东石油分公司,中油广东汕头销售分公司: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成品油价格的通知》》(粤府办明电〔2007〕316号),我市自2007年11月1日零时起调整成品油销售价格。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我市每吨汽油、柴油(标准品)零售上限价格分别调整为6496元、5983元,各类不同品质成品油具体销售价格见附表。

  二、各级成品油经营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石油、石化集团公司供应系统外社会成品油零售企业的汽、柴油批发价仍实行差率管理,批零差率不得小于4.5%。

  三、各级物价部门要高度重视成品油调价,切实做好相关工作,加强成品油价格的监测和监管,认真组织市场价格巡查,依法查处各种价格违法行为,维护正常市场价格秩序。各成品油经营单位要保障市场供应,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做好明码标价,接受社会监督。

  四、请澄海、潮阳、潮南、南澳等区、县物价局及中石化广东粤东石油分公司、中油广东汕头销售分公司在11月2日上午11时前将方案出台后的成品油市场价格、供应情况及方案的贯彻落实情况书面报告市物价局(电话、传真:8178383),以便汇总上报省物价局。

  附件:汕头市成品油销售价格表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一日

  附件:
  汕头市成品油销售价格表

  (自2007年11月1日零时起执行)

┌─────────┬─────┬─────────┬─────────┬─────────┐
│   品  名   │ 批发价 │  零售基准价  │  零售下限价  │  零售上限价  │
│         ├─────┼────┬────┼────┬────┼────┬────┤
│         │ 元/吨  │ 元/吨 │ 元/升 │ 元/吨 │ 元/升 │ 元/吨 │ 元/升 │
├─────────┼─────┼────┼────┼────┼────┼────┼────┤
│ 90号汽油(Ⅱ) │  6204  │ 6015 │ 4.45 │ 5534 │ 4.10 │ 6496 │ 4.81 │
├─────────┼─────┼────┼────┼────┼────┼────┼────┤
│ 93号汽油(Ⅱ) │  6576  │ 6376 │ 4.79 │ 5866 │ 4.41 │ 6886 │ 5.18 │
├─────────┼─────┼────┼────┼────┼────┼────┼────┤
│ 97号汽油(Ⅱ) │  6948  │ 6737 │ 5.19 │ 6198 │ 4.78 │ 7276 │ 5.61 │
├─────────┼─────┼────┼────┼────┼────┼────┼────┤
│   0号柴油   │  5714  │ 5540 │ 4.73 │ 5097 │ 4.35 │ 5983 │ 5.11 │
├─────────┼─────┼────┼────┼────┼────┼────┼────┤
│ 其中:渔业船用 │  5291  │ 5540 │ 4.73 │ 5097 │ 4.35 │ 5540 │ 4.7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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