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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州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1.严格实行挂牌上岗、亮证服务制度;
  2.在办公地点或服务大厅等显著位置设立办事公开栏,确定事务咨询人员,方便群众办事;
  3.在群众办事集中的地点设置电子显示屏、电子触摸屏、意见箱等,方便群众查询和投诉;
  4.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州长及县(市)长公开电话、客户服务热线、报刊、广播、电视等载体,发布有关办事须知、办事指南、宣传手册等;
  5.凡涉及本单位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提交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讨论;
  6.充分利用内部刊物、职工大会等形式公开单位人事、财务、基建、采购及干部职工工资、福利等情况。
  六、主要工作任务
  (一)各县(市)人民政府。要将办事公开工作提上重要工作日程,成立办事公开领导小组,制订具体的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办事公开工作机制,明确办事公开原则和目标,搞好宣传、监督、检查,完善群众投诉和监督处理制度,确保办事公开工作顺利推行。
  (二)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四型”机关建设,对本部门所属公共企事业单位推行办事公开工作做出具体安排,制订具体的实施方案,完善考核评议和责任追究制度,合理确定考评内容,将实际效果作为考评的核心。要坚持把办事公开纳入行风评议范围,坚持全面评议与重点评议相结合,根据群众的评议和建议改进办事公开工作。
  (三)州内各公共企事业单位。要紧密结合实际,明确办事公开的内容和程序,公开办事依据、办事决策、办事过程和办事结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建立和完善主动公开及依申请公开制度,编制公开目录和指南,使办事公开工作逐渐步入标准化、规范化轨道。
  七、工作步骤
  全州办事公开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动员阶段(2007年8月1日至8月31日)。各县(市)、各部门要尽快制订和出台办事公开实施方案,对所属公共企事业单位推行办事公开提出的明确要求,做好推行办事公开的各项准备工作。各公共企事业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推行办事公开的重要意义,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同时,要做好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增强公开办事的主动性和责任感。
  (二)摸底排查阶段(2007年9月1日至10月31日)。各公共企事业单位要按照要求,对照工作重点,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尽快研究和解决推行办事公开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同时,尽快制订本单位推行办事公开的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方案要于2007年9月30日前报本级人民政府(径送政务公开办公室)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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