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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州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州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延州政办发〔2007〕21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有关委局室:
  为提高公共企事业单位的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全州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七年七月三十一日

  全州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办事公开工作,提高公共企事业单位的办事效率,更好地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根据《省委 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吉发〔2006〕36号)和全省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会议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按照省人民政府“推动发展、创新体制、关注民生、依法行政”的总体要求,将推行办事公开作为完善政府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内容,进一步规范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行为,促进依法办事,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行业不正之风,促进全州公共企事业单位健康有序发展。
  二、工作目标
  以改进工作作风、增强办事透明度、提高办事效率、强化为民服务为切入点,以人民群众放心满意、促进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健康发展为基本目标,不断拓展内容、创新形式、健全机制、顺畅群众意见诉求渠道,使办事公开成为公共企事业单位的一项基本制度,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和管理公用事务的权利。
  三、公开范围
  凡是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特别是医院、学校、供水、供电、供暖、供气、公共交通、计划生育、环保、通信、金融、民航、铁路等单位,都要实行办事公开制度。
  四、公开内容
  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公共企事业单位对不属于党和国家秘密、依法受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及法律法规禁止公开的其他事项均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或向社会全面公开,重点是群众反映最为强烈、社会最为敏感、群众最为关心、容易引发矛盾和滋生腐败的内容。具体公开内容如下:
  1.职能权限、服务范围、办公地点、便民服务电话及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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