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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杭州市区基本养老金有关数据的通知

杭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杭州市区基本养老金有关数据的通知
(杭劳社险[2007]251号)


各区劳动保障局、市社保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杭州市区(不含萧山、余杭区,下同)基本养老金有关数据公布如下:
  一、2007年杭州市区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平均额度为129.52元。
  二、2007年6月底杭州市区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为1117.37元(含物价补贴35元)。
  三、2006年底杭州市区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为1078.19元。
  四、2006年杭州市区企业退休人员的平均基本养老金与参加事业单位退休费统筹的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平均退休金加权平均水平为1097.86元。
  五、2006年杭州市区企业退职人员的平均基本养老金与参加事业单位退休费统筹的事业单位退职人员平均退休金加权平均水平为870.66元。
  2006年底前因工致残丧失劳动能力,退出生产岗位按月享受定期伤残津贴的职工,按照浙劳社老〔2007〕132号文件增加伤残津贴如低于基本养老金调整平均额度的,可按第一项标准予以补足。
  退休的原工商业者(含原工商业者中区分出来的小商小贩、小手工业者、小业主,不含退职人员),按浙劳社老〔2007〕132号文件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后,其基本养老金水平低于第二项标准的(含物价补贴),按照浙劳社老〔2002〕150号文件规定,予以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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