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莆田市“十一五”住房建设发展专项规划(2006-2010年)的通知
(莆政综[2006]12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单位:
经研究,现将《莆田市“十一五”住房建设发展专项规划(2006-201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OO六年九月三十日
莆田市“十一五”住房建设发展专项规划(2006-2010年)
一、现状概况
至2005年末,我市建成区面积43.83平方公里,城市人口48.64万人,城镇化率47.5%。市区现有住宅建筑面积1256万平方米。
二、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包括莆田市中心市区的荔城区、城厢区和涵江区以及秀屿市区(笏石组团),规划总面积约145平方公里。
本次规划年限为:2006年至2010年,与《莆田市城市总体规划(1993~2010)》和《莆田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及其它相关规划的规划年限相衔接。
三、主要规划依据
(一)《莆田市城市总体规划(1993~2010)》;
(二)《莆田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三)《福建省房地产业“十一五”发展专项规划》(闽建房[2006]52号);
(四)《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06]127号);
(五)《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37号);
(六)《
关于落实新建住房结构比例要求的若干意见》(建住房[2006]165号)。
四、规划目标
(一)调整住房供应结构,加大保障型住房的建设投入,保证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供应,以满足不同收入家庭的需求,重点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