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合肥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的通知
(合政〔2007〕11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合肥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七年十月九日
合肥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
为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进一步改善残疾人状况,依据《合肥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安徽省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制定《合肥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以下简称《纲要》)。
第一部分 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基础
“十五”时期,在各级党委和政府领导下,在各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通过广大残疾人和残疾人工作者的共同努力,《合肥市残疾人事业“十五”发展规划纲要》各项任务全面完成,多项工作实现了创新与突破,残疾人事业取得了显著成就。
(一)残疾人状况明显改善。共有2万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康复服务覆盖面达到70%。有5000多名残疾人得到各种形式的康复救助。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0%,49名残疾学生考入高等院校,1500名贫困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子女接受资助。1.7万残疾人参加职业技能和实用技术培训,安置残疾人就业8578名。4460名残疾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1.2万多名生活困难的残疾人得到了各级政府补助或救助,90%的城镇残疾职工参加了社会保险,175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在政府资助下改善了住房条件,1.2万农村残疾人通过生产扶持摆脱了贫困,残疾人基本生活得到了保障。
(二)社会环境更加文明。残疾人事业得到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将残疾人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部门职责。“全国助残日”、“爱心助残工程”等形式多样的社会助残活动广泛开展,参与助残的志愿者达到1.5万人,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社会风尚进一步形成,人道主义思想日益深入人心。全市无障碍设施改造达300多个。手语研究、信息交流无障碍培训和残疾人网络服务深入开展,为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改善了环境。残疾人事业与国际、国内地区的交流日益活跃,残疾人工作的理论创新与实践经验不断丰富。
(三)残疾人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得到贯彻落实,开展人大代表执法检查和政协委员视察活动,出台了与残疾人生活保障、康复、就业等方面法律法规相配套的优惠政策,各县、区结合实际制定了一系列扶助贫困残疾人的规定。近千名残疾人接受了法律维权服务,100多名残疾人得到法律援助,残疾人权益保障状况进一步改善。
(四)服务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各级残联组织“代表、服务、管理”职能不断增强,残疾人工作者队伍素质进一步提高。乡镇(街道)残联配备了理事长,社区和行政村成立残疾人协会,蜀山区被授予“全国社区残疾人工作示范区”。新建市级残疾人康复、就业综合服务设施,改善了为残疾人服务的条件,成为展示省会形象和残疾人自强风采的窗口。信息化建设取得成效,残疾人工作业务信息网络化和办公自动化程度有了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