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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物价局关于对市外迁入落户人员收取材料等服务费的函
大连市物价局关于对市外迁入落户人员收取材料等服务费的函
(大价费字[2001]41号)
大连市改善人口结构领导小组办公室:
你室《关于在办理市外迁入人员落户审核工作中收取费用的请示》收悉。经研究,为方便市外迁入落户人员办理各种证件及手续,同意你办在用户自愿选择的前提下为市外迁入落户人员提供复印材料等服务时可一次性收取服务费,最高每人不超过10元。此收费标准试行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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