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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外来务工人员居住场所消防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外来务工人员居住场所消防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莆政办〔2006〕69号 2006年12月18日)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4月8日凌晨,漳州龙海市颜厝镇一座四层钢筋混凝土结构民宅发生火灾。漳州市消防部门调集6部消防车51名官兵,经过近1个小时的奋战,才将火灾扑灭。火灾共造成9人死亡,4人受伤。火灾引起了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省委副书记王三运,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鲍绍坤,公安部副部长刘金国、张新枫,公安部消防局局长郭铁男,省公安厅厅长陈由诚等领导分别作了重要批示。王三运副书记要求“认真分析近段火灾抬头之势,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势头,消除隐患。”为此,省公安厅专门下发了《关于龙海市一民宅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的紧急通报》,要求各地切实加强外来务工人员居住场所的消防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充分认识当前火灾形势的严峻性,切实增强抓好外来务工人员居住场所消防安全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
  一季度,全省共发生3起村居民居住场所重大亡人火灾事故,造成13人死亡,多人受伤。1-3月份,我市火情相对平稳,但火灾形势不容乐观,全市共发生火灾174起,伤2人,直接财产损失221.7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受伤人数上升2人,直接财产损失上升91.6%。多年的火灾统计数据表明,我市村居民住宅火灾占总数的73.6%,而火灾死亡人员几乎全部发生在村居民住宅中。在这些住宅中,外来务工人员居住场所,由于建筑耐火等级低,灭火器材设施匮乏,安全疏散条件差,有的甚至是“三合一”场所、危旧房屋或者简易搭盖,加上村居民和外来务工人员消防安全意识差,违章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现象较为普遍,更成为火灾多发和造成人员重大伤亡的场所,应当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加强这些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已迫在眉睫。
  二、迅速行动,全面开展以外来务工人员居住场所为重点的消防安全大检查。
  各地要立即成立以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各有关部门参与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和工作措施,组织开展以外来务工人员居住较为集中的“城中村”、城乡结合部、人员密集加工企业专业村、旧城区、木屋毗邻区建筑为重点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要切实负起辖区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责任,组织安监、工商、建设、劳动等部门,全面发动各乡、镇、街道办的安全检查、监督组织和人员,开展拉网式检查,认真摸清底数,建立检查台帐和检查档案。各地要充分调动村居(社区)干部参与外来人口管理工作的积极性,健全县区、乡镇(街道)、村居(社区)三级组织网络,为外来务工人员管理工作提供组织保障;组建暂口户管员队伍,协助公安部门和房管部门开展治安管理和登记备案工作,切实解决外来人口管理力量薄弱的问题。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督促房屋业主和居住人员限期整改,并采取措施防止发生火灾;对火灾隐患严重或在现有条件下无法整改合格的,要依法责令房屋业主停止租赁行为、住宿人员搬迁。要督促外务工人员居住场所按照《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管理要求》(见附件)做到六落实:即隐患整改落实、消防组织落实、消防安全制度落实、管理人员落实、消防设施落实、消防安全责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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