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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全面推进农村信息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全面推进农村信息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延州政办发〔2007〕22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有关委局室:
  为加快农村信息化建设进程,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州农委制定的《全面推进农村信息化建设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七年八月三日

全面推进农村信息化建设实施方案
(州农委  二○○七年七月三十一日)

  为全面提升农村信息化水平,实现信息资源互联、互通、共享,促进农民增收致富,推动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发展现代农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要求,充分发挥政府的引导、协调和服务作用,大力整合各类涉农信息资源,促进政策、资金、基础设施和机构人员的有效利用。主动开放政府信息资源,调动企业和其他社会机构的积极性,共同构建农村综合信息服务体系。完善农村信息基础设施,提高农民信息应用能力,有组织、有重点、有步骤地推进农村信息化建设。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到“十一五”末期,建成较为完备的农村信息化基础设施。完善农村信息化服务体系,各类涉农信息资源得到充分的开发利用。农民素质进一步提高,利用信息化手段增收致富的能力明显增强。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对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推动县域经济发展。基本构建起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发展要求的农村信息化支撑体系,推进“网络进村、应用入户”。
  (二)具体目标。完善全州农村信息化基础设施,行政村基本实现村村通电话,宽带网、有线电视覆盖全部行政村,农村计算机普及率达到20%,网络应用普及率达到10%。整合各部门涉农信息资源,完善面向全州农民和各涉农部门的统一综合信息服务和交换平台。各县(市)全部建成农业信息应用平台,30%的乡(镇)建立信息服务站,10%的行政村建立信息服务点,培养一批综合素质较高的农村信息员。国家和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互联网普及率达到100%,50%的乡(镇)企业、种养大户、流通大户能接入互联网,农村信息化系统得到广泛应用。50%的乡(镇)和10%的行政村基本实现农村信息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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