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文字材料(40分)
结合报表对全年农产品调查品种成本收益情况写出综合性文字分析材料,点面结合,情况清楚,内容简洁,问题明确,建议措施合理得当的,得40分;对主要情况及原因未作具体分析的扣10分,分析过于简单的扣5分;对调查本地区宏、微观情况掌握不清,分析报告以偏概全或分析不深刻的扣5分;无分析材料的扣40分。
3、调查样本和调查品种
粳稻、小麦、玉米三种粮食每个品种每个县的调查样本数量必须达到 “一县三点九户”,其他农作物、饲养业、畜牧业样本数量必须达到“一县两点四户”,所选调查户必须能够反映当地农业生产发展的平均水平,具有较强的代表性。调查样本低于规定标准的,每缺一户,常规调查总分扣10分。
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调查品种,每缺报一个,按占应上报品种的比例扣常规调查总分;超过规定调查品种5个,每多一个品种加5分。
4、检查、指导农调户原始资料登记工作
各市、县(区)每年至少到农调户检查、指导登记工作8次,每少去一次扣2分,同时根据情况与下一年度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经费挂钩。
(二)直报调查(100分):直报调查从基础数据报表的及时性、真实准确性和分析材料的质量等方面进行考核。
1、调查样本(15分)
按照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调查样本数量上报且调查户具有连续性和代表性的,得15分;每缺一户扣3分。
2、上报时间(10分)
直报调查数据凡按规定时间上报的,得10分;每迟报一天扣2分(邮寄的以寄出邮戳日期为准)。
3、质量要求(75分)
(1)调查数据(40分)。直报调查报表各项实际数据真实、预计数据合理、计算准确,该报项目没有遗漏的,得40分;若主要指标数据发生重大差错(如:产量、价格、产值以及化肥、种子、农药、农用柴油、排灌费等主要物质项目耗用量和价费差错的,或漏报必然发生的费用,以及误报不应发生的费用等),每错一处扣3分,其它指标每错一处扣1分。
(2)文字材料(35分)
每一项直报调查必须有一份独立的分析材料,能较具体地说明直报调查品种成本收益变化情况,并能全面深入分析产量、成本、价格、收益等主要指标变化原因的,得35分;没有达到上述要求的,酌情扣分。其中:成本变化原因没有具体分析的扣10分;产量、价格、收益变化原因没作分析的分别扣5分;个别指标分析不够的扣2分。
(三)专项调查(100分):专项调查是结合物价工作中心和农村中的重点问题进行的调查,主要对上报时间是否及时、调查数据是否准确、调查报告的内容是否全面深刻等方面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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