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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工商局关于推进商标品牌强市战略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工商局关于推进商标品牌强市战略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莆政办[2006] 18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关于推进商标品牌强市战略工作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各级、各有关部门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共同推进我市商标品牌战略的实施。

  二〇〇六年十月八日

莆田市推进商标品牌强市战略工作实施意见
(市工商局 2006年8月22日)

  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是支持企业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形成优势产业集群、优化产业结构、提高产品竞争力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我市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增强经济发展后劲的客观要求。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商标品牌战略的实施,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工商局关于推进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工作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06]166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科学的发展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确立的在“十一五”期间“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国际竞争力较强的优势企业”的精神,推动我市各级各部门和各类企业提高商标品牌战略意识和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积极应对品牌经济挑战。鼓励企业争创具有自主商标知识产权的驰名、著名、知名品牌,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和莆田的知名度,促进经济快速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一)做大商标总量,夯实品牌基础。到2010年我市的注册商标总量达8000件,比现有4000件总量翻一番,力争突破1万件。全面构建覆盖我市所有支柱产业、新兴产业的商标自主知识产权保护和储备体系。

  (二)实施品牌战略,壮大产业集群。培育一批在国内外市场具有极高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的“中国驰名商标”企业,在国内和本省具有极高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的“福建著名商标”企业,在本市具有极高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的“莆田市知名商标”企业。力争到2010年我市的中国驰名商标总量达10件,力争突破12件;福建著名商标总量达80件,力争突破90件;莆田市知名商标总量达80件,力争突破100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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