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是否违反规定利用农民建房、办证登记之机搭车收费;
5、是否继续收取已明令取消的涉及农民负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或擅自出台涉及农民负担的收费文件或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或提高收费标准;
6、是否对农民或村集体经济组织乱罚款、乱集资、乱摊派或搞强行赞助;
7、是否违反自愿原则,强行向农民提供经营性服务收取服务费用或只收费不服务;
8、是否违反减轻农民负担政策规定,采取不正当措施甚至利用非法手段致使农民的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9、对农民负担信访件处理是否及时、彻底,是否造成农民反复信访。
二、检查办法
检查组工作重点放在进村入户,采取听、看、查、访相结合的方式,随机抽查仙游县3个乡镇,荔城、城厢、涵江、秀屿各2个乡镇,湄洲岛1个镇,每个乡镇抽查1所中小学及2个村,每个村随机访问10个农户。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分别向有关县区(管委会)、乡(镇)反馈,指出不足之处,限期整改。
三、检查组织
检查组由市府办牵头组织,人员从有关单位抽调:市农业局3名(1名副处级干部)、市农办2名(1名副处级干部)、市财政局2名(1名副处级干部)、市府办1名、市纠风办1名、市物价局1名、市审计局1名、市人事局1名。抽调人员组成3个小组,分别由市农业局、市农办、市财政局副处级领导带队。三个小组是:仙游、湄洲岛组成一个组;城厢、秀屿组成一个组;荔城、涵江组成一个组。上述有关单位应于10月25日上午下班前把参加检查的人员名单报市减负办(电话:2282172)。
四、检查时间安排
10月30日下午召开检查组全体成员会议,布置有关事宜。10月31日至11月3日,各检查小组分赴各地进行检查。
各检查小组完成检查后,写出综合报告于11月8日前送市减负办,以便汇总后向市委、市政府报告。
五、注意事项
为迎接省、市减负检查,各县(区、管委会)要在本辖区范围内立即组织一次减轻农民负担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按照检查的内容和重点准备本地区开展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情况书面材料一式1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