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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卫生厅关于成立甘肃省毕业后医学教育委员会的通知

  二、受理省内普通专科和亚专科培训基地申请材料并接受评审费用(收费项目和标准报物价主管部门批准实施),组织各专业专家小组开展对普通专科培训基地的评审工作以及对亚专科培训基地的初评审工作;
  三、负责全省专科医师培训工作有关的资料、信息的收集和发布。建立全省专科医师培训数据库;
  四、负责组织各市、州专科医师培训管理干部的培训工作;
  五、负责甘肃省委员会印章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卫生部《普通专科医师培训合格证书》的发放和管理;
  六、负责经甘肃省委员会评审合格的普通专科培训基地的公布;
  七、负责甘肃省委员会经费的预算、筹集和管理。

第四章 经费

  第八条 甘肃省委员会设立毕业后医学教育培训经费,实行个人分担、单位支持、政府资助、社会捐资等渠道筹集的方法。
  第九条 甘肃省委员会毕业后医学教育培训经费实行专项管理。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将另行制订下发。

第五章 附则

  第十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一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省卫生厅。

  附件2:
甘肃省毕业后医学教育委员会成员名单

  主任委员: 李存文 省卫生厅副厅长
  副主任委员:徐 莉 省卫生厅科教处处长
        赵鹏程 省卫生厅人事处处长
        鄢卫东 省中医管理局局长
  委  员: 王彦成 省卫生厅办公室主任
       强 莉 省卫生厅规财处处长
       常继乐 省卫生厅医政处处长
       郑贵森 省卫生厅法监处处长
       李岳峰 省卫生厅科教处副处长
       何晓东 兰州大学副校长
       侯 平 兰州军区联勤部卫生部综合计划处处长
       陈一戎 省医师协会会长
       傅 悟 省医院管理学会会长
       黄慕陶 省医学会副会长
       郭天康 省人民医院院长
       李盛华 省中医院院长
       严 祥 兰大一院院长
       孙正义 兰大二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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