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州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州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延州政办发〔2007〕24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有关委局室:
  为进一步做好节能减排工作,推动全州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全州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七年八月二十七日

全州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实施意见
(二○○七年八月二日)

  为做好国家和省《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贯彻落实工作,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十一五”期间的节能减排目标,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进一步明确实现节能减排的目标任务和总体要求
  (一)主要目标。“十一五”期间,实现节能122万吨标准煤。到2010年,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由2005年的2.3吨标准煤下降到1.61吨标准煤,降低30%;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37%;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由2005年的3.18吨标准煤下降到2.08吨标准煤。二氧化硫排放量总量目标控制在30100吨,消减6.4%(净消减量),其中电力行业二氧化硫排放量总量不超过12600吨(含延吉热电厂),火电、水泥等行业实现二氧化硫、烟尘、粉尘达标排放。全州主要水污染物化学需养量(COD)排放量总量控制在70367吨以下,在2005年的基础上削减7539吨,削减9.7%。主要城镇的主要大气环境质量指标年均值力争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污水处理率达到20%,生活垃圾处理率达到60%,集中联片供热率达到80%,民用燃气普及率达到80%,汽车尾气达标率达到90%,工业废水达标率达到100%。2007年,实现消减COD11011吨、二氧化硫5130吨。
  (二)总体要求。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将节能减排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突破口和重要抓手以及宏观调控的重要目标,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控制增量,调整存量,落实责任,强化监管,扎实做好节能降耗和污染减排工作,确保实现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推动全州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控制增量,调整和优化结构
  (三)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过快增长。严格控制新建高耗能、高污染项目。加强项目审批源头管理,严格执行新建项目节能评估审查、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项目核准程序,在源头上控制高耗能、高污染建设项目,实行新开工项目报告和公开制度。(州发改委、环保局负责)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