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卫生厅、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农村卫生机构在职人员学历教育实施意见》的通知
(甘卫科教发〔2006〕231号)
各市、州卫生局、教育局、财政局:
根据全省农村卫生工作会议精神,省卫生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制定了《甘肃省农村卫生机构在职人员学历教育实施意见》,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甘肃省卫生厅
甘肃省教育厅
甘肃省财政厅
二○○六年七月十七日
甘肃省农村卫生机构在职人员学历教育实施意见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加大我省农村卫生人才的培养力度,促进全省农村卫生事业健康、持续、协调发展,结合我省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卫生人员的实际状况,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目标任务
目前全省乡镇卫生院卫生人员中,尚有13400余人不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占85.5%;全省16614个行政村卫生室的卫生人员中无正规中专学历者达23200余人,占56.8%。农村卫生人员学历层次低、技术落后、知识老化、知识更新困难等问题严重制约着农村卫生事业的发展。为此,计划从2006年起,利用5年时间,对10000名不具备大专以上学历的乡镇卫生院在职卫生人员进行专科及以上学历教育(2006年计划招生3000名,2007年计划招生3000名,2008年计划招生4000名);对3386名不具备中专学历的乡镇卫生院在职卫生人员进行中专学历教育(2006年计划招生1000名,2007年计划招生1000名,2008年计划招生1386名);对长期服务于农村卫生事业,并承担农村防保任务的40岁以下在岗村医进行普通中专学历教育,每个行政村培养1名,计16614名(2006年计划招生4000名,2007年计划招生5000名,2008年计划招生7614名)。力争到2010年,为全省乡村两级培养2万名中专学历的卫生人员,为乡卫生院培养1万名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卫生人员,使全省乡镇卫生院在职人员80%达到大专以上学历;使全省60%以上的村医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二、培养经费
省财政连续5年每年安排850万元用于农村卫生人才的在职培养,主要用于参加中专及以上学历教育的农村卫生技术人员的培养费补助,其中:对在岗村医参加普通中专学历教育的,每学年每人补助600元,培训3年;对乡镇卫生院人员参加大专以上学历教育的,每学年每人补助500元,培训2年;对乡镇卫生院人员参加中专学历教育的,每学年每人补助250元,培训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