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厅关于做好2006年“环卫工人节”庆祝活动的通知
(新建传[2006]21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建设局,各地、州、市建设局(建委),乌鲁木齐市市政市容管理局:
今年5月26日是自治区第四届“环卫工人节”。为切实提高环卫职工的社会地位和生活待遇,进一步激发环卫职工的工作热情,自治区决定继续在全区组织开展“环卫工人节”庆祝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6年“环卫工人节”庆祝活动,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新疆为目标,以“尊重环卫工人、改善市容环境”为主题。开展庆祝活动要坚持以属地为主和“隆重、热烈、节俭、务实”的原则。各地要积极动员,周密部署,狠抓落实,确保庆祝活动取得实效。通过庆祝活动,促进环卫职工待遇进一步提高,城市人居环境进一步改善。
二、各地要举办丰富多彩的庆祝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市容环卫政策法规、科学知识,提高市民的环境卫生意识。要举办主题演讲比赛、召开表彰会、座谈会、文艺晚会等活动,表彰环卫系统先进人物,宣传环卫行业先进事迹,弘扬环卫工人不怕脏、不怕累的“时传祥精神”。要开展环卫行业工作考评,组织开展环卫行业大比武,评定最佳岗位能手等活动,增强环卫工人做好本职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组织机关干部(或自愿者)走上街头,开展“当一天环卫工人”活动;对环卫一线工人乘坐公交车、景区旅游等方面给予优惠,在全社会营造关心环卫工人,关注支持环卫事业的良好氛围。
三、各地要积极开展为环卫职工办实事活动,深入基层慰问环卫系统的伤残、困难职工、先进人物、环卫职工及家属。要进一步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高全区环卫工人待遇的通知》(新政办发[2004]86号)文件精神,积极改善环卫职工的工作和生活环境,落实为环卫职工购买保险等福利待遇,努力提高环卫职工社会地位。有条件的地方可组织环卫系统先进参观疗养。各地要通过解决好环卫工人的实际困难,充分体现设立环卫工人节的重大意义,体现党和政府对环卫工人的关怀;积极教育和引导环卫职工,进一步落实社会主义荣辱观,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奉献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