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执行国家局《关于查处标示新加坡新日制药厂有限公司生产的“天蚕镇痛片”的通知》有关事项的通知
(湘食药监稽〔2007〕7号)
各市、州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7月18日,我局已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查处标示新加坡新日制药厂有限公司生产的“天蚕镇痛片”的通知》(国食药监市[2007]424号)在网上刊发,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通知辖区内药品经营、使用单位立即停止销售、使用标示为新加坡新日制药厂有限公司生产的“天蚕镇痛片”,并组织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该产品立即采取查封扣押措施。
二、请各单位于7月23日(星期一)上午10时前,将检查发现的该产品的来源、批号、使用数量、库存数量等情况报省局稽查总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