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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整顿和规范药品流通秩序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整顿和规范药品流通秩序工作任务重、要求高,对此要高度重视,要强化措施的落实、任务的分解、责任的明确。要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实施综合治理。
  (二)强化督促检查,查处典型案件。在加大监督执法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的同时,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发现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重点查处危害公众安全、涉及面广、影响恶劣的大案要案,对典型案件及时予以曝光。要公布举报电话,畅通举报和信访渠道,着力建立健全案件查处工作机制。在查办过程中发现涉嫌商业贿赂的,及时转交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机构查处。
  (三)加强新闻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加强对整顿和规范药品流通秩序重要意义和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引导企业按章办事、诚信经营。加强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的舆论监督,普及公众合理用药知识,加大对大案要案的披露和对查处工作的宣传报道力度,推广先进经验,曝光典型案例,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附件:整顿和规范药品流通秩序专项行动药品经营(批发)企业自查整改和监督检查要点

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督处
2007年9月10日

整顿和规范药品流通秩序专项行动药品经营
(批发)企业自查整改和监督检查要点

  1、有无超经营方式或超范围经营药品情况;

  2、购进药品是否有合法发票并附药品清单;

  3、销售药品是否提供合法发票并附药品清单;

  4、有无未经批准异地开票及设立仓库的情况;

  5、有无从无证单位或个人及向无证单位和个人购进或批发药品;

  6、有无为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销售授权委托书、资质证明文件等非法经营药品行为;

  7、有无为其它企业或非法经营药品提供经营或储存场所;

  8、有无擅自变更企业注册、仓库地址、增加经营范围等情况;

  9、有无按照有关规定按时办理企业名称变更登记;

  10、质量管理负责人及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人是否在岗并符合相关资质;

  11、企业质量管理制度及程序是否根据法律、法规进行修订并培训相关人员;

  12、供货单位档案及首营品种档案有无不齐或资料不符合规定情况;

  13、首营企业或首营品种是否按照规定予以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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