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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州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5.药品质量安全整治。全面开展药品批准文号清查和再注册工作,淘汰不具备生产条件、质量无法保证、安全隐患较大的品种;开展注射剂品种生产工艺核查,逐步向高风险品种生产企业派驻监督员;加强普通药品的监管和特殊药品的监控;严格药品经营企业准入管理,加强《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后的监督检查,禁止药品零售企业以任何形式出租或转让柜台,严厉打击挂靠经营、走票以及用食品、保健食品、保健用品冒充药品和医疗器械等违法违规行为;整治虚假违法药品广告,建立违法广告的公告、市场退出、信用监管和责任追究制度;全面推进医疗器械注册申报资料的真实性核查工作,加强对高风险产品和质量可疑产品的质量监督抽验。
  6.猪肉质量安全整治。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加强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对病死猪进行无害化处理,做到不屠宰、不食用、不出售、不转运;推进动物疫病标识追溯体系和畜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建设,无耳标的生猪不许调运,没有检疫(验)证明的猪肉不准销售;加强对猪肉市场和生产加工企业的监管,严肃查处生产加工、销售病死猪肉、注水猪肉等违法行为,严防病死、注水、未经检疫(验)或检疫(验)的猪肉进入加工和流通环节。  7.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产品质量安全整治。重点整治家用电器、儿童玩具、劳动防护用品、汽车配件、低压电器、建筑钢材、人造板、扣件、电线电缆、燃气器具等10类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产品;严厉查处无证生产及使用不合格原料等违法违规行为;扩大重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覆盖面,增加抽查频次;严格发证后管理,严格监督检查后处理。
  8.进出口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全面清查出口食品原料基地和获得卫生注册登记资格的出口食品生产企业;严厉打击逃避检验检疫行为,严格出口农产品产地检验检疫责任制,全面实施出口水果、饲料(含原料)、种子苗木和水生动物注册登记制度,加强对出口农产品生产、加工、存放、运输过程的监管;重点打击非法进口肉类、水果、废物等行为;加强检验检疫,防止动植物危险性病虫害和有毒有害物质传入传出;强化玩具、灯具、小家电、摩托车、沙滩车等产品进出口的检验和监管;加强对边境贸易进出口商品的质量安全管理。
  三、组织实施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主要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发动阶段(2007年9月)。制订具体方案,分解工作目标,落实整治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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