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石油管道占压清理工作的通知
(吉安委办字[2004]7号)
2003年8月,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全省开展整治油气田及输油气管道生产治安秩序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吉政办发[2003]39号),同年12月,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又下发了《关于转发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石油天然气管道占压清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吉安监管一字[2003]31号),对我省石油天然气管道占压清理工作进行了部署。今年1月国家发改委、公安部和国家安监局又联合下发了《关于输油气管道被非法占压情况和整治意见的通知》(发改能源[2004]27号),明确提出了清理要求。为了进一步做好我省的石油天然气管道占压清理工作,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充分认识输油气管道被占压的危害
(一)可能造成管道破坏、引发重大伤亡事故
根据资料统计,外力引发的管道事故占50%以上,这些事故不仅造成管道损坏,还可能引起次生灾害,造成严重的伤亡、财产损失和引发环境灾难。管道内运输的介质为易燃易爆石油和天然气,一旦在人员密集的学校、集贸市场、医院发生泄露,极易发生爆炸和燃烧,引起重大伤亡事故和财产损失。这类事故在我国已有发生,教训惨痛。如大庆市违章建设在天然气管线上的“三因”洗浴中心,在市政府下达拆除指令的情况下,继续营业。因洗浴的排水腐蚀,造成天然气管线穿孔泄露引发爆炸,导致6人死亡。尼日利亚的几起每次伤亡数百人的事故,也给我们敲响了警钟。
(二)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一些占压在输油气管道上的违章建筑,极易被犯罪分子利用,成为作案场所。近年来,已发生过多起犯罪分子利用违章建筑做掩护,直接在管道上打孔装车,盗窃油品的案件。如果这些违法建筑被恐怖分子利用,后果不堪设想。
(三)给管道管理和抢修带来不便,可能带来严重的次生灾害
原油管道损坏,可能造成凝管,导致油田、炼厂停产。管道被占压,就无法正常检测,就不能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容易发生重特大事故,危及周围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强责任意识、依法行政、加大清理工作力度
做好管道占压清理工作,维护输油管道正常运行,确保人民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是管道所在地政府履行社会管理和市场监管职能的基本任务。相关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要配合各级政府进一步加大清理占压管道违法建筑的工作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