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甘肃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县乡联动项目人员考核管理工作的通知

  4、医疗队员在支农工作期间因工受伤,应视伤情情况,休息10日内或住院治疗,不扣减支农工作时间。
  三、严格考勤管理,确保出勤率。
  1、受援县(区)卫生局和受援单位要严格考勤管理,医疗队员2006年总工作日达到160个以上的年终考核方可评为优秀,150个以上的方可评为良好,140个以上的方可评为合格,140个以下的为不合格。2007年以后各年度总工作日达到190个以上的年终考核方可评为优秀,180个以上的方可评为良好,170个以上的方可评为合格,170个以下的为不合格。
  2、医疗队员在支农工作期间,因事请假10日以内,由受援县卫生局审批,超过10日由受援县卫生局报省卫生厅支农办审批。
  3、医疗队员支农期间,未经组织审批,自行离岗15日;请事假累计超过40日;病假超过60日;病、事假累计超过80日,发生以上四种情况之一者,本年度支农考核确定为不合格。
  4、医疗队员年终考核不合格人员,在2年内不得晋升上一级职称。晋升中级职称人员可参加考试,但两年内不得聘任,调整工资延缓一年。扣除派员机构补助经费和个人生活补助,并在晋升前必须再次完成支农任务。
  四、坚持客观公正地进行考核,保证考核结果的准确性。各受援县(区)卫生局和受援单位要加强日常考核管理,实行日考勤制度。市(州)卫生局应加强检查,凡未建立日考勤制度的应尽快建立。医疗队员的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按照派出单位总人数的10%确定优秀,20%确定良好等次,考核结果应进行公示。支援期间评选的优秀医疗队员,年终考核评选优秀时应优先推荐。
  五、建立问责制度,实行责任追究。
  1、受援市(州)、县(区)卫生局对支农工作督促领导不力,本市、州有5个以上受援单位医疗队员出勤率不高、工作成绩不明显,经查证属实的,在全省通报批评。
  2、受援单位对医疗队员管理不规范,工作责任不落实,在考勤、考核管理中弄虚作假的,对受援单位主要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并建议干部主管部门进行组织处理。
  3、支援单位对派出人员管理不善,以本单位工作干扰支农工作,派出人员年终考核不合格人数达到总派出人数三分之一的,扣除派员机构总补助经费的50%,并在全省通报批评。
  《甘肃省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工作手册》规定中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执行。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