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吉林省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吉安委办字[2004]19号)
各市州安全生产委员会:
现将《吉林省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四年八月三日
吉林省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为贯彻实施《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落实《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和《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3]60号),《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第11号令),根据我省实际制定2004年至2006年吉林省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针,以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贯彻实施《
安全生产法》,认真贯彻《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在巩固现有整治成果的基础上,继续深化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做到依法整治、标本兼治,使我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长治久安。
二、专项整治的总体目标
通过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工作力度,建立健全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和工作机制。规范烟花爆竹从业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使企业安全管理工作得到强化和提高。健全和完善企业安全生产自我约束机制,提高防范事故的能力,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积极探索和建立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经营的长效机制,努力使我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状况安全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