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大连市物价局对安达大厦调整取暖费收取标准的批复
大连市物价局对安达大厦调整取暖费收取标准的批复
(大价工字[2001]21号)
大连安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调整采暖费收取标准的请示》收悉。根据大厦业主要求和大厦冬季供暖实际情况,兼顾大厦与业主双方利益,经审核并研究同意,从2001年至2002年供暖期开始,你大厦冬季取暖费每建筑平方米收取标准由30元下调为25元(居民住宅供暖收费标准按全市统一规定执行)。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