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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物价局关于金盛家园物业管理收费标准的批复
大连市物价局关于金盛家园物业管理收费标准的批复
(大价房字[2001]13号)
大连宏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的申请》收悉。
“金盛家园”是我市首家采用公开招投标方式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的小区,招投标的物业管理费标的额为每月每建筑平方米0.45元,你公司与开发商签定的前期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中物业管理收费标准为每月每建筑平方米0.45元。鉴于上述情况,“金盛家园”前期物业管理收费标准暂定为每月每建筑平方米0.45元。待小区产权人委会成立后,可按规定重新申报收费等级及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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