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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对全省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建设情况的通报

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对全省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建设情况的通报
(吉安委办字[2004]31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我省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建设问题,按照《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的有关规定,省政府专门制定下发了《吉林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决定>的实施意见》(吉政发[2004]12号),省编委又专门下发了文件,要求各地要重视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建设问题,尽快成立政府直属的、有权威的、能够满足工作需要的安全生产监管机构,保证编制、人员、设备、经费的落实。按照省政府部署,省安委会办公室对各地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

  目前,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及5个直属单位已经全部组建完毕,并正式运转。除延边州外,各市均成立了政府直属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全省60个县(市、区)已有42个成立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另有10个编制已批,正在筹建中),占70%;有39个是政府直属行政或事业机构,占65%。经费大部分已经到位。市州级车辆配备情况较好。长春市、吉林市、白山市机构建设力度较大,基本做到了“四落实”。通化市、辽源市虽然起步较晚,但动作较快,机构建设也已基本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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