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中央对口支援和自治区定点帮扶贫困地区抗震安居工程先进单位名单
二○○六年九月二十一日
中央对口支援和自治区定点帮扶贫困地区
抗震安居工程先进单位名单
一、中央对口支援先进单位
1.北京市人民政府
2.上海市人民政府
3.天津市人民政府
4.山东省人民政府
5.辽宁省人民政府
6.江西省人民政府
7.河南省人民政府
8.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公司
9.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
10.中国华能集团公司
11.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
12.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13.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
14.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15.国家开发投资公司
16.鞍山钢铁集团公司
二、自治区定点帮扶先进单位
1.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2.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3.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4.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5.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6.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7.自治区经济贸易委员会
8.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9.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10.自治区财政厅
11.自治区建设厅
12.自治区民政厅
13.自治区农业厅
14.自治区交通厅
15.自治区公安厅
16.自治区畜牧厅
17.自治区水利厅
18.自治区卫生厅
19.自治区审计厅
20.自治区教育厅
21.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
22.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23.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24.自治区地震局
25.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
26.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
27.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28.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29.乌鲁木齐铁路局
30.新疆石油管理局
31.中石化集团西北石油局
32.自治区烟草专卖局
33.自治区农牧业机械管理局
34.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35.自治区伊犁河流域开发建设管理局
36.新疆军区69220部队
37.新疆军区69064部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