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自治区房地产市场调控领导小组的通知
(新政办发〔2006〕136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加强房地产宏观调控工作,促进我区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成立自治区房地产市场调控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努尔兰·阿不都满金(自治区副主席)
副组长:马秦(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李建新(自治区建设厅厅长)
成 员:常青(自治区建设厅副厅长)
李建军(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米吉提·扎克尔(自治区监察厅副厅长)
弯海川(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
阿不都沙拉木·依明巴海(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李寿龙(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副行长)
夏代提·海木都拉(自治区地税局副局长)
王忠山(自治区统计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