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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物价局关于对“山屏花园”冬季取暖收费标准的批复(2001)
大连市物价局关于对“山屏花园”冬季取暖收费标准的批复
(大价工字[2001]26号)
大连房地产开发集团物业总公司:
你公司《关于山屏花园冬季取暖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2001年至2002年供暖期(11月1日至翌年4月15日,全天24小时供热)供暖费的收取标准为每建筑平方米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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