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吉林省安全生产“十一五”发展规划》重点项目申报工作的紧急通知

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吉林省安全生产“十一五”发展规划》重点项目申报工作的紧急通知
(吉安监管规划字[2005]114号)


各市州安全监管局,省直有关部门:

  为做好《吉林省安全生产“十一五”发展规划》的后续编制工作,争取国家和省在投资和政策上对安全生产项目给予重点支持,现将我省“十一五”安全生产重点项目的申报工作,通知如下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的安全生产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项目作为规划的有效载体,通过项目的实施,使规划制定的措施得到实施,完成规划提出的工作任务,实现安全生产总体奋斗目标,使我省安全生产的总体水平得到提高。

  二、项目要求

  (一)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安全生产实际,突出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方向的项目;

  (二)有利于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项目;

  (三)着眼于解决制约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实现本地区、本部门、本企业安全生产状况的根本好转的项目;

  (四)有利于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有效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项目。

  三、项目内容

  (一)重大危险源申报登记与监控工程。如重大危险源监控中心,重大危险源网络化动态监控系统等;

  (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工程。如各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地方综合性区域应急救援基地,专业区域应急救援基地,骨干救援队伍,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培训演练、通信、信息和技术支持系统等;

  (三)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中心建设工程。如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中心,非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中心,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监管技术支撑中心,安全生产技术基础研究中心,以及相应的实验室等;

  (四)安全生产科技研究和技术推广工程。如矿山重大灾害机理及预防技术研究,危险化学品事故预防与控制技术研究,重大危险源监控关键技术研究,重大事故调查分析与仿真技术研究等;

  (五)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工程。如对金属及非金属矿、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水上交通、消防等严重影响社会安全的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治理等;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