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今年上半年,我省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紧紧围绕许可证发放这条主线,狠抓企业整改和事故预防,不仅有力促进和保证了许可证发放工作的进度及质量,而且,杜绝了重大事故。上半年,全省非煤矿山生产企业发生一般事故16起,死亡17人,与去年同比分别下降了27%和43%,其中,长春、四平、辽源、松原、白山消灭了亡人事故。这一成绩的取得,一是工作部署早,抓的实。年初,省局对全省非煤矿山监管工作的内容、重点、步骤、标准进行了部署和安排,对采石场等季节性生产的企业明确要求开工前必须逐个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生产,并始终把专项整治与许可证发放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切实加大了事故预防工作力度。二是抓整改,打牢企业安全基础。今年我省非煤矿山专项整治重点在于帮助企业尽快提升安全生产条件,使尽可能多的企业及早达到领证标准,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按照这一统一部署,各级监管部门从对国家、职工负责和服务方便企业出发,指导企业狠抓隐患整改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并做到跟踪检查,重点监控。目前,除粘土、采砂、矿泉水等危险程度相对较低的企业外,其他非煤矿山企业均已进入领证申请和限期整改阶段,全省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基础条件有了普遍提高。三是严格监管,强化依法生产的严肃性。各地区按照省局3月22日辽源会议部署,加大了对非法生产企业及既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又不进行整改或不按期限申请申办许可证企业的监管力度。全省多数地区消灭了无证开采的非法生产企业,对安全评估为D类的企业依法给予了关闭或停产整顿。特别是辽源市东丰县在清理整治小采石场工作中,贯彻省局辽源会议精神态度坚决,力度大,小采石场由原来的65家减少到现在的41家,下降率37%,为全省树立了榜样。四是重治理,坚决堵塞生产安全漏洞隐患。针对通化二密铜矿头道阳岔尾矿库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省局积极协调有关部门,筹资257万元进行专项治理。对天宝山立山尾矿库安全隐患进行了危险分析和治理工作的协调。另外,针对一个时期、一个阶段的工作特点及重点,省局及时下发了《关于采取措施狠抓采石、采土、采砂生产企业开工阶段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落实的紧急通知》等指示要求,指导各地区有的放矢抓好非煤矿山企业的监管工作。
三、非煤矿山监管工作进一步得到强化和规范
为了进一步强化和规范我省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今年以来,省局广泛调研,反复研究,先后制定出台了《
吉林省砖瓦生产企业采土场安全生产管理暂行办法(试行)》、《
吉林省采砂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关于吉林省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分级管理的通知》、《
吉林省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实施办法(试行)》等规范性文件,并会同省国土资源厅、公安厅、工商局、环保局联合下发了《加强和规范露天采石场管理工作的通知》,对强化小采石场安全生产管理,推动采石行业资源优化整合,走可持续发展道路起到了极其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