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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队伍自身建设的意见(试行)》的通知

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队伍自身建设的意见(试行)》的通知
(吉安监管党组字[2005]15号)


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现将《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队伍自身建设的意见(试行)》下发给你们,要求广大干部职工认真执行。

  二○○五年七月十一日

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队伍自身建设的意见
(试行)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作为全省安全生产的执法部门,干部队伍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质量,关系到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的形象。为了进一步加强队伍自身建设,创建“学习型、创新型和服务型机关”,现提出加强机关队伍自身建设的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提高干部素质为目标,以人为本,加强学习培训,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政治理论修养和执法水平,建立一支“政治坚定、业务过硬、作风扎实、甘于奉献”的安全监管执法队伍。

  二、总体要求

  (一)增强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尽职尽责

  安全生产工作是建设平安吉林、构建和谐社会、实现吉林老工业振兴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对此,我们广大干部职工要用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来武装头脑,成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坚定实践者。不断增强责任意识,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尽心尽力,尽职尽责,居安思危,增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前瞻性和预见性,把握工作的主动性。

  (二)加强作风建设,遵守各项规定

  广大干部职工要树立求真、务实、高效的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寓监管于服务之中。严禁相互推诿,办事拖拉,要做到严格要求,细致到位,在政行风建设中为基层做出榜样。

  广大干部职工要严格遵守《国家公务员行为规范》、《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工作规则》、《吉林省直属机关工作人员“五不准”》、《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执法人员“九条纪律”》等有关规定和局机关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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