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贯彻国务院新颁布的《
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将农村五保供养资金列入政府财政预算,建立五保财政供养机制,到2009年底前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达到70%(每年提高10%以上),市、县(区)、乡镇(街道)三级财政共需投入经费7107万元。2007年底以前,全市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达到45%,共需投入经费2145万元,其中,市级投入430万元,县(区)、乡镇(街道)投入1715万元;改善农村五保对象集中居住条件,敬老院房间数达到3700间、床位数达到7400张,市级投入400万元福彩公益金,各区县按照与市级投入1:1比例落实配套资金。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各区县政府、日照经济开发区管委。
四、完善社会保险体系
全面依法实施就业登记备案制度,规范职工档案管理,劳动合同签订率年内提高到91%,促进就业和社会保障协调发展;严格执行社会保险登记和缴费申报制度,重点查处用人单位不为职工参保缴费以及降低标准缴费问题,最大限度地保障所有城镇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的权益,努力做到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失有所补、弱有所助,全市社会保险单位参保覆盖率由上年末的53.3%提高到90%;建立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年内在东港区秦楼街道、日照经济开发区启动试点工作。完成时间:2007年底以前。责任单位: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区县政府、日照经济开发区管委、山海天旅游度假区管委;协办单位: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人事局、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中级人民法院。
五、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素质培训工程
充分运用就业及财政扶持政策和公共就业服务平台,提高城乡劳动者的就业能力、职业转换能力、创业能力、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扩大就业再就业,推动安全生产形势好转,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年内免费再就业培训6800人;扶持培训农村劳动力10000人,培训合格率达到90%以上;实施“技能扶贫”和“金蓝领培训”210人。完成时间:2007年底以前。责任单位: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局、市经贸委、市外经贸局、市服务业办公室、市安监局、市教育局、市联社,各区县政府、日照经济开发区管委、山海天旅游度假区管委;协办单位:市财政局、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
六、五助惠残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