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厅关于印发2007年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要点的通知
(新建建函[2007]9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建设局,各地、州、市建设局(建委):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建设工作会议部署及要求,切实抓好全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我厅制定了《2007年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要点》,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〇七年二月十二日
2007年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要点
2007年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深入贯彻《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为基础,以全面加强质量监管为中心,以促进建筑工程质量提高为主线,不断规范质量监督管理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推动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促进和谐新疆建设。
一、工作目标
全区工程质量监督覆盖率达到100%,建筑工程验收合格率达到100%,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率达到85%,工程质量投诉率较往年有明显下降;实行质量监督管理的工程一般质量通病明显减少,杜绝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发生;符合国家、自治区优质工程标准的工程数量稳步增长,工程质量监管人员依法行政能力稳步增强,监管水平不断提高。
二、主要工作任务及重点
(一)创新监督管理模式,实行差别化管理。一是建立工程质量动态巡查制度,以工程参建各方质量行为监督为重点, 加强关键环节监督,将原来必检、必查、定点定位的监督模式转变为不定期、不告知的随机巡查;二是积极探索差别化管理方式,区别政府投资与社会投资工程,区别企业信誉、业绩、质量保证水平,实行差别化管理,分类监督,对信誉差、质量保证能力弱的企业和工程项目进行重点监督。
(二)推行质量监督管理标准化,提高工程监督和服务水平。以《
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为依据,建立监督机构内部管理体系,规范监督机构行为,配备完善监督检测仪器设备;加强监督队伍培训教育,重点抓好《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规程》培训及贯彻执行工作,进一步完善工程质量竣工验收程序,规范工程质量验收行为,保证工程技术资料的真实性、可靠性和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