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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讲卫生迎水运爱国卫生集中活动的通知

  (二)全面整治阶段(4月中旬至5月下旬)。各区县、市直各部门组织开展卫生整治活动,集中开展消杀蚊蝇和灭鼠工作,搞好农村爱国卫生整治。
  (三)专项整治阶段(6月上旬至9月底)。对承担水运会任务的各宾馆饭店、比赛场所开展集中整治;对各旅游景点、农贸市场、城中村卫生进行专项整治;落实各项消杀灭措施,巩固除“四害”成果。
  (四)检查验收阶段(10月1日至10月31日)。各区县、市直各部门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自查,并向市爱卫会报送工作总结和自查报告。市爱卫会按照城市卫生管理考评办法和本次活动的要求,进行统一考核验收。
  四、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督查,推动活动深入开展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级各部门、单位要提高认识,切实把开展“讲卫生、迎水运”爱国卫生集中活动,作为建设国际水准滨海城市,巩固发展国家卫生城市成果,促进日照经济社会发展的大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继续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属地管理属地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一岗双责和职能部门分工负责”的责任制,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安排专门人员具体抓,制定工作方案,切实抓好本部门和责任区域内的各项工作。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大局观念,相互配合,协调行动,真正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确保这次集中活动取得实效。
  (二)强化宣传教育,加强舆论引导。按照国家卫生城市的标准要求,加强各级健康教育机构网络建设,建立健康教育阵地,在新闻媒体、社区、村居、学校、医院、机关单位和宾馆、饭店等场所,大力开展健康教育工作。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主阵地作用,深入开展对广大市民的宣传教育,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树立“当好东道主、办好水运会”、“人人都是城市大使、事事关系城市形象”的思想观念,努力提高广大市民的大局意识、城市意识、文明意识、卫生意识和公德意识,积极营造“讲卫生、迎水运”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工作成效。市直各部门及各区县、街道办事处,要根据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各部门单位、社区、村居要认真落实周检查、月考核制度,每月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市爱卫会要结合城市卫生管理工作,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检查,活动开展情况和检查结果作为城市卫生和全年爱国卫生工作考核评比的依据。卫生、城建、工商、环保、城管行政执法、公安、交通等部门,要认真贯彻城市建设管理和卫生、环境保护、交通管理等法律法规和国家卫生城市的标准要求,确定每个阶段的工作重点,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推动活动深入开展。各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舆论导向和舆论监督作用,及时宣传报道集中活动的工作成效、先进典型、先进经验。要继续在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设立曝光台,对行动迟缓、存在问题较多、整改不力、影响大局的单位、场所予以曝光。要进一步扩大社会监督覆盖面,畅通人民群众对城市卫生问题的反映举报渠道,及时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努力形成人人有责、人人参与爱国卫生集中活动的局面,为办好水运会,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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