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强制度建设,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一是健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各区县政府要对本辖区农资打假工作负总责,通过签订责任状,实行分级负责,层层建立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对发生重大假劣农资案件,造成农民严重损失和恶劣社会影响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是严格质量抽检制度。各区县要结合实际,对重点农资产品实行定点定期例行监测,同时有针对性地在重要农事季节之前开展不定期动态质量抽检。依法及时公布抽检结果,公布一批优秀企业和信得过产品,曝光一批不合格产品,处罚一批不合格企业。
三是完善投诉举报制度。各级农业部门都要设立投诉举报受理中心,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信函和电子邮箱,并根据实际情况对典型案件的投诉举报人给予一定奖励。要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处理程序和相关的管理制度,逐步完善“闻报必动、有诉必接、接案必查、查必到底”的投诉举报处理机制,进一步疏通投诉举报渠道。
四是落实案件上报和督办制度。对案值5万元以上的假劣农资案件要按季度及时上报,不得瞒报、漏报。对跨区域的案件,要在通知涉及区域相关部门协查的同时,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上级主管部门要进行重点督办,做好跟踪查处工作,一查到底。
五是建立绩效考核评价制度。研究制定农资打假工作评价考核指标,从组织领导、投诉举报、市场检查、质量抽检等方面,开展农资打假评价考核工作。将评价考核结果进行通报,并与农业项目、资金挂钩,逐步建立完善农资打假考核与激励机制。
三、重大活动安排
(一)组织召开2007年全市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专题会议。会议于3月份召开,部署全年农资监管与打假工作,动员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紧急行动起来,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
(二)组织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拟于3月下旬在全市组织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以“放心农资下乡、维护农民权益”为主题,主要工作包括发表电视讲话,举办农资经营业主培训班,利用乡镇集市进行现场宣传、接受群众咨询、印发明白纸等。采取上下联动的方式,各区县统一行动,集中宣传法律法规,剖析典型违法案例,讲解农资知识,在全社会形成强大的打假护农声势。
(三)组织开展农资质量抽检活动。3-4月,由农业部门牵头,统一组织对种子、农药、肥料、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兽药进行质量抽检,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布抽检结果,查处违法行为。
(四)组织开展春秋两季农业行政执法大检查。拟于4月份和9月份,在全市组织开展两次农业行政执法大检查,重点对各区县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