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农村土地流转促进规模经营发展的意见(试行)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农村土地流转促进规模经营发展的意见(试行)
(渝办发〔2007〕250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加快农村土地流转,促进规模经营发展,是新形势下发展我市农村经济,建设现代农业的客观要求。为进一步优化农业生产要素,提高农村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加快农村土地流转,促进规模经营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胡锦涛总书记“314”总体部署及市第三次党代会精神为指针,以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为基础,以提高土地资源合理有效配置、促进产业发展和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目标,坚持科学发展观,建立“政府引导、市场调节、农民自愿、依法有偿”的土地流转机制,提升土地规模经营水平,促进经济、社会、生态效益全面提高,加快我市现代农业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城乡统筹发展的和谐社会。

  (二)总体目标。通过农村土地流转,提升我市农村土地规模经营和农业产业化水平,促进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提高农产品优质率和商品率。到2012年,全市农村土地规模经营在“一圈”内达到30%以上,“两翼”达到20%以上。农业产业化经营整体水平处于西部地区前列。

  (三)基本原则。

  ――稳制、分权、放活的原则。农村土地流转和发展规模经营,要稳定家庭承包经营体制,在不改变土地承包关系的前提下,实行土地所有权、承包权和土地使用权分离,创新流转机制,探索有效形式,放活土地使用权。

  ――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和发展规模经营要按照法律法规进行,要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要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不得强迫或阻碍农民流转土地。流转应坚持等价有偿,确保农民的利益和生产生活的稳定。

  ――集中、规模、增效的原则。农村土地流转和产业发展应立足于土地资源的高效利用,实行相对集中、适度规模经营,并注重土地与其他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提高土地利用率、产出率,促进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

  ――管理、规范、有序的原则。在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和发展规模经营过程中,要加强管理和指导,建立健全土地流转的各项制度,强化土地流转信息服务,规范土地流转合同管理,及时调解土地流转纠纷,维护各方利益,确保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规范有序。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