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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地税税源普查工作的通知

  市地税税源普查办公室组织税源普查抽查小组,对各县(区)税源普查的组织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各级地税税源普查办公室在对税源普查情况进行全面汇总、分析的基础上,形成较为客观、实际的税源普查总结分析报告,逐级上报,并将汇总数据和总结分析报告送同级财政部门。同时,对普查发现的问题进行研究,有针对性地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加强税源管理的长效机制。
  五、地税税源普查的部门职责分工
  这次地税税源普查调查核实内容多、工作量大、涉及面广,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一)地税部门负责税源普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具体实施。
  (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提供全部工商登记的基本信息。
  (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提供全部组织机构代码的基本信息。
  (四)民政部门负责提供全部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设立登记的基本信息。
  (五)公安车管部门负责提供全部机动车辆登记的基本信息。
  (六)交通部门负责提供各类机动船舶登记的基本信息。
  (七)国土资源部门负责提供全部土地使用证、采矿许可证、土地转(出)让审批等各项基本信息。
  (八)外汇管理部门负责提供全部外资企业外汇资金汇入情况基本信息。
  普查中需要的其它税源信息,由地税部门主动协调,各相关部门要予以支持提供。各部门提供信息的具体内容,由地税部门根据税源管理需要提出,信息提供方式一律采用电子数据形式。
  六、地税税源普查的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保证这次地税税源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市里成立由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公安、民政、财政、国土资源、交通、地税、工商、质监、外汇管理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地税税源普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地税税源普查办公室。地税税源普查领导小组要定期研究相关工作,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地税部门作为牵头部门,要认真负责,在搞好调查的基础上,制定科学可行的实施方案,主动协调、抓好调度,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税源普查工作。各区县也要参照市里的做法,成立地税税源普查领导机构,负责本区县地税税源普查工作。
  (二)密切部门配合。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服从各级税源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工作安排,充分发挥社会综合治税的作用,服从大局,积极配合,及时、准确、规范、完整地提供其管辖范围内各种登记、审批及资格认定等相关信息。对普查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研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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