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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监察局等部门关于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按照规定对予以保留的项目待上级批复后,按程序向社会公示。各区县、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加强对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规范管理。
  五、明确要求,严肃纪律
  (一)相互配合,摸清底数。各级各部门要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市监察局、纠风办要发挥好组织协调作用,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市人事局(编办)要对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中涉及的机构编制事项加强监督检查;市发改委、经贸委要对涉及企业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进行清理;市民政局要配合做好社团组织举办项目的清理工作,主要是抓好没有主管部门的社团组织所举办项目的清理工作;市财政局要加强对使用财政资金举办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资金管理;市政府法制办要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进一步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意见;市物价局要加强对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中收费的监督检查。各区县对乡镇或企业调查摸底的面不能低于50%。
  (二)履行职责,严肃纪律。各级监察、纠风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对群众反映强烈、不认真自查自纠、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部门、单位,要及时督导检查,责令其限期清理、规范。对拒不清理、规范以及在清理工作期间和2007年7月1日以后未经批准,继续举办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部门、单位,要严肃查处。对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要按照党纪政纪的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典型案件要予以通报,并在新闻媒体公开曝光。

  附件:1.日照市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2.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自查统计表(略)
  3.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自查登记表(拟撤销项目)(略)
  4.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自查登记表(拟保留项目)(略)

  附件1:
  日照市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集人:高月康(市纪委副书记)
  成 员:殷洪运(市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行政投诉监察中心主任)
      杨延玉(市行政投诉监察中心副主任)
      臧克峰(市经贸委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调研员)
      陈志晓(市人事局副局长、纪检组长)
      周忠君(市财政局副局长)
      何庆义(市民政局副局长、调研员)
      郝凤艳(市发改委纪检组长)
      王坤斌(市物价局纪检组长)
      张廷华(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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