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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监察局等部门关于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监察局等部门关于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日政办发[2007]40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日照经济开发区、山海天旅游度假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各高等院校,市属各企事业单位,国家、省属驻日照各单位:
  市监察局等部门《关于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七年四月十八日

关于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工作方案
(市监察局、市政府纠风办、市发改委、市经贸委、市民政局、
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政府法制办、市物价局)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监察厅等部门关于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07〕12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改进机关工作作风,切实纠正当前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照“边清、边停、边抓制度建设”的原则,切实推进依法行政,建设责任政府、阳光政府、服务政府和法治政府。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工作的组织协调,成立由市监察局、市政府纠风办、发改委、经贸委、民政局、财政局、人事局(编办)、物价局、市政府法制办等部门组成的日照市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政府纠风办,具体负责全市清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汇总报告等工作。
  各级各有关部门也要建立相应的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对清理工作的组织领导。
  三、清理范围与清理方式
  (一)清理范围。主要包括:政府各部门举办的面向本系统、基层和企业的各种评比达标表彰活动。
  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和社团组织举办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参照上述范围进行清理。
  以下项目属于清理范围:党政部门共同主办、由政府部门具体组织实施的项目;政府各部门主管的报纸、杂志等举办的项目;民政部门注册的社团组织自行举办或受政府部门委托举办的项目;工商注册的法人机构受政府部门委托举办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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