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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日照市城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的通知

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日照市城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的通知
(日政办发[2007]66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日照经济开发区、山海天旅游度假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各高等院校,市属各企事业单位,国家、省属驻日照各单位:
  我市城区土地级别调整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已经市政府同意,并报经省国土资源厅批准,现予以公布。
  一、主城区土地级别
  对主城区“北起山海路、南至蔡家滩(傅疃河入海口)、西至同三高速公路、东至海岸线”范围内共计187.1平方公里的土地实行分类定级,按商业、住宅、工业三类土地用途分别划分5个级别。
  (一)商业用地。
  一级地8.35平方公里,分两部分。东部:东至海滨二路,南至天津路,西至枣庄路,北至胶州路;西部:东至公园路,南至兴海路,西至金阳路,北至山东中路。
  二级地20.61平方公里,分两部分。东部:东至海岸线,南至连云港路,西至临沂北路,北至山海路;西部:东至兖州路,南至迎宾路,西至丹阳路,北至天德路(除一级地以外的土地)。
  三级地31.69平方公里,东至海岸线,南至上海路,西至合村路,北至桃花岛路(除一、二级地以外的土地)。
  四级地46.49平方公里,东至山海天路,南至滨海路,西至向阳路,北至山海路(除一、二、三级地以外的土地)。
  五级地79.97平方公里,东至海岸线,南至蔡家滩,西至同三高速公路,北至山海路(除一、二、三、四级地以外的土地)。
  (二)住宅用地。
  一级地14.69平方公里,包括山海天和新市区东部,东至海岸线,南至黄海一路,西至北京北路,北至山海路。
  二级地28.16平方公里,东至海岸线,南至天津路,西至金阳路,北至桃花岛路(除一级地以外的土地)。
  三级地25.48平方公里,东至海岸线,南至连云港路,西至丹阳路,北至山海路(除一、二级地以外的土地)。
  四级地34.30平方公里,东至海滨一路,南至滨海路,西至合村路,北至山海路(除一、二、三级地以外的土地)。
  五级地84.48平方公里,东至海岸线,南至蔡家滩,西至同三高速公路,北至山海路(除一、二、三、四级地以外的土地)。
  (三)工业用地。
  一级地27.41平方公里,分两部分。东部:东至黄海岸边,南至温州路,西至北京路,北至山东东路;西部:东至兖州路,南至迎宾路,西至丹阳路,北至山东中路。
  二级地36.25平方公里,东至海岸线,南至日照发电厂,西至合村路,北至山海路(除一级地以外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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