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建立资源节约型社会科技示范体系。
1.建立资源节约型科技示范企业。在冶金、化工、煤炭、造纸、机械、建材等行业,选择能源消耗较大的企业,以节能降耗为核心,以企业为主体,进行技术改造与技术集成示范,形成一批先进适用的节约生产技术模式,集成和示范一批在行业内具有推广价值的节能降耗技术。
2.建立资源节约型科技示范园区。以5个省级工业园区和12个省、市级农业科技园区为重点,选择具有一定技术基础和产业特点的产业园区,开展节能、节水、节材、节地、节矿和循环经济的科技示范工程,总结推广成熟的资源节约生产模式、循环经济模式、产业链接技术和清洁生产工艺与技术,在园区内从点、线、面三个方面构筑资源节约示范网络体系,更好地发挥示范与带动作用,在更大范围内进行推广应用。
3.创建节约型社会示范区县、示范乡镇。以县(区)域、镇(乡)域经济为基本单位,制定政策措施,进行整体规划,统筹运作,围绕节能、减排、节水和垃圾处理,进行技术集成与示范,为建设节约型城乡提供科技支撑。对现有企业,以减少固体废弃物排放量、减少废水排放量、减少废气排放量、节约原材料和节能为目标,制定清洁生产方案和节约生产方案,建立清洁与节约生产审计制度,逐步做到清洁生产、节约生产。大力发展不依赖自然资源、无污染的电子信息、新材料、生物技术等高新技术产业,实现技术与产业替代。开展乡村农业循环技术的应用推广示范,在有关乡镇建立农业节水灌溉示范基地,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开展环境污染综合治理,实现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全面提升县域、镇域经济中资源节约与可持续利用综合技术创新能力,为全市建立资源节约型社会提供成套技术与示范。
四、加强领导,加大投入,积极推进资源节约型社会科技支撑体系建设
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是一项巨大的系统工程,其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尤其重要,各级政府要进一步提高对建立资源节约型社会科技支撑体系重要性的认识,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采取得力措施,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各级要不断加大投入,支持对重大技术的研究开发,从2007年起在市科技发展计划中设立资源节约型社会科技专项,支持以“节能、节水、节材、节地、节矿和循环生产技术”为核心的技术研发与科技工程示范;各企业也要充分考虑企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增加投入,加强对节约型技术的研发;各金融机构要调整信贷投放结构,将资金更多地向资源节约型社会科技支撑体系建设项目倾斜,在全社会逐步形成政府引导、企业为主、社会统筹的多层次、多元化的科技投入体系,为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提供强大科技支撑,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