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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科技局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科技支撑体系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科技局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科技支撑体系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日政办发[2007]61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日照经济开发区、山海天旅游度假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各高等院校,市属各企事业单位,国家、省属驻日照各单位:
  市科技局《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科技支撑体系建设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七年七月十六日

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科技支撑体系建设的意见
(日照市科学技术局   二○○七年七月九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科技厅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科技支撑体系建设的意见的通知》(鲁政办发〔2006〕 114 号)精神,切实加强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科技支撑体系建设,促进农业和农村科技进步,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建设新农村科技支撑体系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充分发挥科学技术的支撑和引领作用,以发展生产、提高生活、改善生态为目标,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以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为重点,大力发展品牌农业、特色农业、高技术农业,大力实施科教兴农和人才战略,加强全市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实现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品牌带动原则。坚持突出发展品牌农业,培育一批国内外知名的农产品品牌;突出发展特色农业,壮大涉农工业,建设特色科技示范县、乡镇与特色科技产业;发展高新技术农业,利用信息技术改造传统农业,实现农业信息化。
  2.企业为主体的原则。坚持龙头企业带动,大力培育科技型农业龙头企业,强化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建设区域性农产品集散地,培育大宗农产品用户,拉动市场对农产品的需求;坚持标准化带动,推动规范化、标准化种植,提高农产品产量和质量。
  3.注重人才和成果转化的原则。坚持人才兴市,不断培育和引进农业技术人才,打造科技创新团队,重点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坚持自主创新,注重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不断引进转化农业新技术、新成果;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优先解决农民生产生活中最迫切需要的关键和共性技术支撑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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