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烟花爆竹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渝办发[2007]236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重庆市烟花爆竹产业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二00七年八月二十九日
重庆市烟花爆竹产业发展规划
为促进我市烟花爆竹产业健康、有序发展,规范烟花爆竹从业单位的生产经营行为,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构建和谐重庆,根据《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455号)和《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安全生产重点专项规划的通知》 (渝府发 [2006]66号)规定,特制定本规划。
一、产业现状与问题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烟花爆竹产业发展和安全生产工作,采取了一系列重大举措,颁布实施了《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加大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力度,推进烟花爆竹产业结构调整,利用先进技术改造传统工艺,规范了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行为。但是,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及非法生产问题依然突出,由此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频频发生,给人民生命财产带来巨大损失。
(一)产业现状
烟花爆竹作为劳动密集型产业和具有潜在优势的传统产业,已成为我市部分区县的支柱产业之一,对解决农民致富、财政增收发挥了重要作用。我市烟花爆竹生产历史悠久,特别是主产地梁平县已有200余年的生产历史。全市现有烟花爆竹生产企业43家,其中:股份制企业2家、联营企业3家、私营企业38家,分布在梁平县、江津区、巴南区、丰都县等1 7个区县,安置人员就业近3万人,年产值近3亿元;产品以本地销售为主,部分销往贵州、四川、陕西等周边地区以及北京、上海、山东等地。2006年,全市生产烟花37.6万箱、爆竹102.2万箱、引火线20万米,年产值达3亿元。
长期以来,我市烟花爆竹产业缺乏统筹规划,处于自行发展状态,集约化程度低,企业规模小、产量低、质量差,难以满足市场的需求。2005年, 《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公布以来,烟花爆竹市场需求量明显增加,60%的产品从重庆以外市场调入。供需矛盾突出的烟花爆竹市场,严峻的安全生产形势,要求对全市的烟花爆竹产业进行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严格管理,适度控制,指导发展,确保烟花爆竹产业健康、安全、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