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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上海市科技教育工作委员会、市教委关于深化教育综合改革进一步加强创新人才培养的若干意见


  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扩大基础教育新师资来源的多元化,优先选拔创新素质较高的非师范类高校毕业生充实到师资队伍中来;职业教育要探索建立从行业、企业生产第一线等实际部门引进或聘请师资的机制,逐步提高“双师型”教师在教师中的比例;要根据学校师资队伍建设规划的要求进一步提升高校教师学历学位要求,改善学缘结构,优先录取非本校毕业生和产学研合作中培养的优秀毕业生;继续加大优秀外籍教师和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的引进力度,完善高校教师出国进修培训制度,提高高校教师的国际化水平。

  创新师资建设和管理制度。完善激励导向机制,建立体现创新导向的教师工作评价和奖惩制度,把教师的教研、进修活动和培养学生创新素质的工作绩效,作为教师业绩评价和教师职务晋升的重要依据,增强教师的竞争意识和创新意识,促进教师的合理流动;高校要进一步规范学科带头人、高级技术职务教师为本专科生授课的制度;鼓励高校和职校积极探索一般岗位与特设岗位结合、专职与兼职教师共同发展、队伍建设动态平衡的教师管理模式,吸引实际部门优秀人才加盟到教师队伍和管理队伍;加强优秀创新型教师典型的宣传,对在培养创新人才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优秀教师要给予大力表彰。

  四、加强对创新人才培养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13.各级党政领导要为创新人才培养工作提供坚强领导和大力支持。

  教育系统各级党政领导要进一步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站在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战略高度,担负起时代赋予的重要使命,切实把加强创新人才培养作为一项关系全局的重要工作抓紧抓好,并给予切实的人力、物力、财力保障。高校党政领导要注重学校内涵发展,把加强创新人才培养作为建设创新型、开放型、特色型大学的重要任务,加强领导,统筹规划,精心组织,指导实施,促进学校教学质量、科研水平和服务能力的不断提高。区县教育主管部门党政领导要结合贯彻《义务教育法》,进一步增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和创新教育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推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注重中小学学生创新素质的培养和提高。建议行业主管部门领导加强对所属学校创新人才培养工作的指导,对各类职业学校在培养创新型技能人才方面的探索给予大力支持,提供必要的资金物质保障,创造更好的教学实践和科研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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