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重视发挥法律在引导、调整和规范社会生活的基础和主导作用。把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协会建成组织体系完整、职能定位清晰、规章制度健全,有作为、有地位、有威信的行业自律组织。积极争取各方的支持,多渠道开辟律师参政议政之路。进一步发挥法律服务在涉法信访、代理敏感案件的专业优势,大力拓展法律服务化解社会矛盾的疏导功能。
8.要把解决民生问题作为法律服务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引导广大法律服务人员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尤其是维护外来民工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促进司法公正。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受援面,让更多的困难群众“无钱也能打得起官司”。
三、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树立法律权威
9.要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渗透力,努力提高全体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突出宣传的重点内容,围绕民主法治建设、树立法律权威的要求,深入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群众生产生活、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等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10.要推进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构建“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部门协调、法制保障、全社会参与”的普法机制。突出重点,着力加强对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者、农民和外来人员的分类宣传教育。
11.结合平安建设、区域建设,深入开展依法治理。大力推进法律“六进”(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进单位),有效动员和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参与法治实践。
四、履行法律保障职能,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12.确保监所安全稳定。监狱劳教所要全面树立“公正执法观、全面安全观、科学改造观、正确政绩观”,加强“四个机制”建设,加强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加强防控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建设,实现监所持续安全稳定。启动监狱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深化劳教三段式管理模式;加强对“法轮功”罪犯、劳教人员教育转化攻坚和指导工作;继续推进戒毒康复工作试点工作;加强监所艾滋病防治工作。
13.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为主线,提高就地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拓展调解领域,在做好传统民间矛盾纠纷调解的同时,积极参与和做好新型社会矛盾、社会热点、难点纠纷的调处。积极参与和推动构建“党委领导下的,以人民调解为基础,充分发挥三个调解手段相衔接”的大调解工作体系。认真履责,积极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优势,及时化解各类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和越级上访的苗头问题;继续落实好十七大安全保卫的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