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司法厅关于深入学习贯彻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的意见
(粤司[2007]152号)
各地级以上市司法局,省监狱局、劳教局,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厅直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为深入学习贯彻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将广大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上来,围绕服务“两大主题,一个目标”,更好地发挥全省司法行政机关的职能作用,推动全省司法行政工作又好又快发展,努力开创工作新局面,根据省委、省委政法委的要求,结合我省司法行政工作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刻领会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增强坚持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责任感
1.深刻领会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省第十次党代会是一次团结、民主、创新、奋进的大会,为广东坚持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指明了方向。大会通过的省第十次党代会报告,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全面总结了省第九次党代会以来的工作,深入分析了当前的形势,明确提出了今后五年的指导思想、奋斗目标和工作任务,是指导广东今后五年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学习贯彻落实好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对于统一全省思想,凝聚民心、鼓舞民志,推动我省经济社会全面转入科学发展轨道、开创社会主义和谐新局面,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全省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者要把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好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司法行政工作的首要政治任务,把思想认识提高到、统一到新一届省委的重大部署上来,拓展和充实职能,增强服务广东科学发展、促进广东社会和谐的能力,稳步推进司法行政工作,当好排头兵。
2.从“两大主题,一个目标”的高度把握司法行政职能发挥。省第十次党代会提出了全省实现宽裕型小康,珠三角地区率先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目标及发展与和谐两大主题,对我们司法行政职能的发挥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也为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提供了更加广阔的舞台。省第十次党代会确定的今后五年的奋斗目标和任务中特别是关于维护社会稳定、加强社会管理、推进民主法治、树立法律权威等重大部署,赋予了司法行政职能新的内涵,使司法行政在构建和谐广东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进一步凸显。从广东建设经济强省、文化大省、法治社会、和谐广东,实现全省人民富裕安康的全局来看,坚持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是实现这一目标的重要保障和重要内容,这也为司法行政工作坚持科学发展和促进社会和谐带来了新的理念、新的认识、新的思考,特别是要通过刑罚执行、劳动教养、法制宣传、法律服务、人民调解、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等职能发挥去检验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