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政办发[2007]71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日照经济开发区、山海天旅游度假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各高等院校,市属各企事业单位,国家、省属驻日照各单位:
《关于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七年八月八日
关于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开展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工作,切实改善城乡绿化环境,建设“生态日照”,根据全国绿化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全国绿化模范县”、“全国绿化模范单位”评选活动的通知》和《评选检查暂行办法》、《
全国绿化评比表彰活动实施办法》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认真实施“生态建市”战略,大力推进全民义务植树运动,充分调动全社会办林业、全民搞绿化的积极性;确立以生态建设为主的可持续发展道路,建立以森林植被为主体,乔、灌、花、草合理配置的城市绿化体系,构建城在林中、人在绿中、环境优美、生态文明的海滨城市。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工作目标。
根据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创建标准(见附件2),结合我市实际,成立造林绿化组织领导机构,健全领导责任、宣传教育等工作机制;完善图、表、卡等基础数据和档案资料,提高规划设计水平。继续深入开展植树造林活动,搞好城市街道、居民区、厂矿企业、机关、学校、医院、部队营区和乡镇驻地、村、山头、水系、铁路、公路的绿化美化;落实全民义务植树制度,提高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率;加强古树名木等森林资源的保护管理,不断提高城乡绿化美化水平,力争2007年建成“全国绿化模范城市”。
(二)主要任务。
1.完善领导干部任期绿化目标责任制,层层签订绿化责任状,建立健全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绿化点。
2.突出绿化重点,提高城乡绿化水平。一是突出抓好老城区主要街道的绿化美化;二是切实搞好城郊山体绿化美化,特别要加大河山、丝山、奎山、黄山、阿掖山及铁路、高速公路等干线道路两侧山体的绿化整治力度;三是加强沿海防护林基干林带和绿色通道建设;四是进一步完善市区内厂矿、企业、学校、医院、机关等单位的绿化补植工作;五是提高乡镇驻地、村绿化水平;六是切实加强林业资源的保护管理和病虫害防治工作。
3.完善义务植树登记卡制度,建立义务植树基地,提高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率。